日皮防字〔2020〕6 号 签发人:丁希毅
关于呈报《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9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市卫健委:
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卫发〔2020〕3号)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2019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
当否,请批示。
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0年4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9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我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卫发〔2020〕3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除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参加考核的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工作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和编内人员合并考核)。我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有在职工作人员63人,其中编制内30人,人员控制总量10人,人事代理23人。2019年度办理退休手续人员3名。有科级干部3人,无处级干部。
2.应参加2019年度考核62人,秦艳艳因病假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不参加考核。所有人员均没有受到通报批评、立案审查及党纪、政纪处分等情况。
3.2019年度考核无不定等次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明确考核内容,增强考核的渗透力。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同时注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八小时以外”的遵纪守法情况亦纳入考核范围。加大对理论学习的考核力度,将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学习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且年度内发生医疗纠纷或者医疗差错事故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2.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参考,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与出勤、遵守单位管理制度情况,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及所产生的效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侧重考核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
三、考核方法与考核标准
考核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严格履行考核程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考核采取分类量化考核办法,先集中述职,然后进行民主评议。依照德、能、勤、绩、廉五项内容量化打分(满分100分),所领导、中层干部、一般人员的测评结果分别按照45%、30%、25%权重计分,作为本次考核的主要依据。同时,将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等服务对象的反馈情况纳入考核测评内容,作为本次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参加测评的人员对被考核人员要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防止片面性。对测评结果做到客观对待,具体分析,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不能简单的以票以分决定考核等次。结合平时考核的实绩记录和量化测评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使考核真正做到客观公正。最后,确定考核等次,在审核备案前对拟确定的考核结果在我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逐级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示结果认真审核有关情况,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考核领导小组对反映人和反映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使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根据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对优秀人员所占比例要求,今年我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为10名(编制内及人员控制总量6人,人事代理4人)。为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大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近三个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在参加竞聘上岗时,采取加分或者其他方式予以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限期改进;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核减绩效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降低1—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同类别或者其他类别的岗位。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核减绩效工资;按照降低1一2个岗位等级的原则调整到同类别或者其他类别的岗位;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一年内不得聘用到高于调整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对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
五、考核时间及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从2020年3月31日开始,4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 3月31日—4月3 日,启动对科室和在职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组织发动,传达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年度考核文件精神,成立市皮防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个人准备述职报告。同时将单位考核方案上报市卫健委批复备案。
2. 4月6日—8日,待方案批复之后,组织考核评比,对拟确定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年度考核表。
3.4月9日—10日,汇总考核情况,报上级组织审核备案。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皮防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单位内部组织人事等有关人员、工作人员代表为成员,并在所办公室设立考核办公室。具体工作中注意抓好考核结果的综合使用,切实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在职工作人员的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工资晋升、培训、奖惩和辞退等紧密结合起来。
附件: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日照市皮肤病防治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希毅
副组长:秦泗森 杨瑞海 崔寻吉 王桂伟
成 员:宋 超 韩邦坤 秦令民 赵文鲁
高 亮 王松芬 高月兰